安米·菲利普斯(Ammi Phillips)简介

安米·菲利普斯(Ammi Phillips)

  美国人,1788–1865年。

  安米·菲利普斯是一位多产的美国巡回肖像画家,从19世纪10年代中期至60年代初活跃于康涅狄格州、马萨诸塞州和纽约州。学者们对他的作品尚无统一定论,将其归为民间艺术、原始艺术、地方艺术或巡回艺术,这凸显了他生平与创作的神秘色彩。他名下被归属的画作多达八百余幅,但仅有十一幅带有签名。尽管他的画作具有公式化的特征,但其创作过程却处于不断的构建之中;他会根据效果不断增删调整,同时注重添加能够体现雇主身份的个人细节。

  他最著名的是那些身穿红衣的儿童肖像,不过这类题材仅占其全部作品的百分之十。该系列中最知名的一幅《穿红裙的女孩与猫狗》(Girl in Red Dress with Cat and Dog)曾以一百万美元的价格售出,创下民间艺术品的拍卖纪录。数十年来,他的画作大多未被明确识别出作者,仅在爱德华·达夫·巴尔肯(Edward Duff Balken)等人的收藏中获得过一些认可。直到美国民间艺术的收藏家兼研究者芭芭拉·霍尔德里奇(Barbara Holdridge)和拉里·霍尔德里奇(Larry Holdridge),在艺术史学家玛丽·布莱克(Mary Black)的支持下重新梳理了他的作品全貌。当他们发现那些曾被神秘归为“肯特画师”(Kent Limner)和“边境画师”(Border Limner)的作品也出自他手时,他的作品目录得到了极大的扩充。

  1788年4月24日,菲利普斯出生于康涅狄格州的科尔布鲁克(Colebrook)。他的父亲塞缪尔·菲利普斯(Samuel Phillips,1760–1842年)是一名农民,也是独立战争的老兵;母亲是米莉亚·菲利普斯(Millea Phillips,1763–1861年)。作为家中十一个孩子之一,他的一生跨越了从乔治·华盛顿总统任期到美国内战结束的漫长岁月。1810年前的某个时候,菲利普斯搬离了原生家庭,并于1813年3月18日在纽约州纳索(Nassau)与劳拉·布罗克韦(Laura Brockway)结婚。劳拉的家族扎根于康涅狄格州的沙龙(Sharon)。菲利普斯最早有签名的肖像画可追溯至1811年,这意味着他当时已开启了肖像画家的职业生涯。安米·菲利普斯与劳拉共育有四个儿子——亨利、乔治、威廉和拉塞尔,以及一个名字不详的女儿,不过他们的出生顺序并不明确,且其中可能有一人未能成年。劳拉于1830年2月2日去世,年仅38岁。五个月后,菲利普斯迎娶了比他小二十岁的简·安·考尔金斯(Jane Ann Caulkins)。简又为他生了四个孩子:安娜、简、塞缪尔和莎拉。莎拉四岁半时夭折。

  在历次人口普查记录中,菲利普斯一家都居住在完全不同的住所。1820年,他报告住在纽约州特洛伊(Troy)。1828年,他卖掉了该处房产,搬到了纽约州莱茵贝克(Rhinebeck)的一处45英亩的土地上。随后,这片土地被部分卖给了原主人和他的姐夫,全家再次搬迁,定居在纽约州阿梅尼亚(Amenia)的一处一英亩的房产内。在1850年的普查中,现居纽约州诺斯伊斯特(North East)的菲利普斯首次被登记职业为“肖像画家”。1855年,他被登记为“艺术家”,居住在马萨诸塞州新马尔伯勒(New Marlborough)。1860年和1865年,他居住在马萨诸塞州斯托克布里奇(Stockbridge)的柯蒂斯维尔(Curtisville,现为因特拉肯 Interlaken)。

  目前尚不清楚安米·菲利普斯是完全自学成才,还是在成长过程中与康涅狄格州科尔布鲁克地区的其他画家有过交流或受过指导。但有文献证实该地区确实存在这样的画家,且在菲利普斯的早期画作中能看到他们作品的风格元素。1809年,21岁的菲利普斯首次在文献中作为艺术家出现。他在《伯克希尔报道》(The Berkshire Reporter)和马萨诸塞州皮茨菲尔德(Pittsfield)的一家酒馆刊登广告,宣称自己擅长绘制“准确的肖像”,其特点是“完美的阴影,且人物穿着当时的流行服饰,优雅得体”。虽然菲利普斯也在广告中宣传自己擅长“装饰画、剪影、招牌及彩绘”,但他很快便专攻肖像画。在1811年10月6日马萨诸塞州大巴灵顿(Great Barrington)的塞缪尔·巴斯特洛医生(Dr. Samuel Barstow)的日记中,记录了他委托菲利普斯为自己和妻子绘制小型肖像的事。菲利普斯的作品达到了当地的标准,不到两年,他便开始定期收到马萨诸塞州西部社区领袖们的肖像订单。他有记录的最早肖像画是1811年为马萨诸塞州斯托克布里奇的埃弗莱姆·贾德森牧师夫妇(Rev. and Mrs. Ephraim Judson)和吉迪恩·史密斯(Gideon Smith)绘制的。吉迪恩·史密斯是一名客栈老板,他将这幅肖像挂在自己的酒馆里展示,这表明菲利普斯可能颇具商业头脑,而并非一个苦苦挣扎、勉强糊口的穷困画家。

  与美国艺术史上如费城的本杰明·韦斯特(Benjamin West)和波士顿的约翰·辛格尔顿·科普利(John Singleton Copley)等声名显赫的前辈不同,菲利普斯并未生活在成熟的城市中心,而是在新英格兰和大西洋中部地区不断开拓的新领土上生活与工作。尽管他很早就成功地推销了自己的技艺,但由于人们对肖像画这种奢侈品的需求相对稀少,他很可能不得不成为一名巡回画家,带着家人(或许如此)在马萨诸塞州西部、康涅狄格州和哈德逊河谷之间频繁迁徙。一旦耗尽当地社区对肖像画的需求,这位艺术家便会前往别处。这种流浪的生活方式是典型的浪漫主义做派,与他画中几乎总是置于室内场景的中产阶级家庭生活气息形成了鲜明对比。1825年9月9日,美国画家约翰·范德林(John Vanderlyn)从纽约州金斯顿(Kingston)写给侄子的信中说道:“如果让我重新开始人生,我会毫不犹豫地采取这种做法,也就是廉价、草率地画肖像,因为大众根本无法评判一幅精雕细琢的画作有何优点,我对此深信不疑。事实上,像菲利普斯那样在全国各地游走(可能至今仍在这么做),必定是一种打发时间的惬意方式。前几天我在雅各布斯·哈登伯格(Jacobus Hardenburgh)那里看到了他一两幅年前画的画,似乎让他们很满意。” 范德林这样一位享有盛誉的学院派画家的评价,将菲利普斯定位为一个具有重要社会和经济地位的艺术家,而非一个四处兜售艺术品的流浪汉。他的客户群体由法官、医生和企业主组成,这也印证了这一点。

  菲利普斯活到了达盖尔银版摄影法(daguerreotype)的时代,他晚期的肖像画受到了这一新技术的影响。

  1865年7月11日,菲利普斯在斯托克布里奇郊外柯蒂斯维尔的家中去世,其死亡证明保存在市政厅。他的遗体被安葬在纽约州阿梅尼亚。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他留下了大量且不断演变的艺术作品,为后世提供了一座记录早期美国人自我塑造的庞大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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