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塞巴斯蒂安·弗兰克斯,弗拉芒,1573-1647年。塞巴斯蒂安·弗兰克斯,又名塞巴斯蒂安·弗兰克斯或塞巴斯蒂安·弗兰克斯,是一位佛兰芒巴洛克时期的画家和素描家,主要以其战斗场景闻名,这一题材是他在荷兰绘画中开创的先河。他还创作了带有神话和寓言场景的风景画,强盗场景、村庄场景以及城市庆典。他是一位天赋异禀的人物画家,经常受邀为其他画家的构图绘制职员。
塞巴斯蒂安·弗兰克斯于1573年在安特卫普的圣詹姆斯教堂受洗。他的父亲扬是一名商人。他的母亲是芭芭拉·库特罗。
他曾是亚当·范·诺尔特工作室的学徒,范·诺尔特也是安特卫普著名画家如彼得·保罗·鲁本斯、雅各布·约尔丹斯和亨德里克·范·巴伦的师傅。据说艺术家完成学徒期后曾访问意大利,因为他直到1600年才成为安特卫普圣卢克行会的大师。
他在安特卫普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并赢得了同行艺术家的认可。他以战斗场景画家闻名,彼得·保罗·鲁本斯据知曾拥有他的战斗场景。
1610年,他受邀加入安特卫普人文主义者和艺术家组成的精英罗马主义者兄弟会。入会条件之一是成员曾前往罗马。兄弟会成员的多样性和高位为他提供了与潜在赞助人会面的好机会。1611年,他当选为行会画家事务所的院长。自1613年起,弗兰克斯成为当地民兵成员及区首领,1626年安特卫普市长请求他担任民兵队长,任期五年,以换取完全免税和免除市政服务。该职位赋予弗兰克斯携带剑的权利。安东尼·凡·戴克描绘了他,身姿强健,腰间揹着剑。
弗兰克斯是修辞家“维奥利伦”的成员,该会与圣卢克行会有关联。他在修辞学界非常活跃,担任代理人期间写了大约13部喜剧和若干诗歌。弗兰克斯与扬·布鲁盖尔(小)、亨德里克·范·巴伦和弗朗斯·弗兰肯二世合作,为紫罗兰制作了徽章,紫罗兰于1618年获得一等奖。
弗兰克斯遭遇了个人悲剧,他的妻子和唯一的孩子芭芭拉于1639年相继去世,相距仅几个月。他本人于1647年在安特卫普去世。
弗兰克斯的学生包括成为著名战斗画家的彼得·斯奈尔斯和几乎无人知晓的巴尔塔萨·库尔图瓦。Vrancx工作室的规模尚无清晰资料。1634年,扬·布鲁盖尔(小)在一封信中写信给他在塞维利亚的商业伙伴说:“弗兰克斯有很多事情要做,但拒绝雇佣工作室助理,这意味着工作时间很长。他不允许这些副本流通。”






